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》。
《意見》指出,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。改革開放以來,我國建筑業快速發展,建造能力不斷增強,產業規模不斷擴大,吸納了大量農村轉移勞動力,帶動了大量關聯產業,對經濟社會發展、城鄉建設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。但也要看到,建筑業仍然大而不強,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、工程建設組織方式落后、建筑設計水平有待提高、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、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較多、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、工人技能素質偏低等問題較為突出。
《意見》提出,要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,按照適用、經濟、安全、綠色、美觀的要求,深化建筑業“放管服”改革,完善監管體制機制,優化市場環境,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,強化隊伍建設,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,加快產業升級,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,為新型城鎮化提供支撐,打造“中國建造”品牌。
《意見》從七個方面對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提出具體措施。一是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,優化資質資格管理,強化個人執業資格制度;完善招標投標制度,縮小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,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。二是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,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,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,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。三是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,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責任,強化政府對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,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。四是優化建筑市場環境,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,健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;加強承包履約管理,規范工程價款結算,通過工程預付款、業主支付擔保等經濟和法律手段規范建設單位行為,預防拖欠工程款。五是提高從業人員素質,加快培養建筑人才,改革建筑用工制度,大力發展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;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,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,保護工人合法權益。六是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,大力推廣智能和裝配式建筑,推動建造方式創新;提升建筑設計水平,加強技術研發應用,完善工程建設標準。七是加快建筑業企業“走出去”,加強中外標準銜接,提高對外承包能力,鼓勵建筑企業積極有序開拓國際市場;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重點支持對外經濟合作戰略項目。
《意見》要求,健全工作機制,明確任務分工,完善相關政策,確保按期完成各項改革任務。充分發揮協會商會在規范行業秩序、建立從業人員行為準則、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等方面的自律作用。
摘自 新華社 2017.02.24
(來源:住房和城鄉建設部)